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宿迁市物价局建立医疗机构收费巡访机制

为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,规范我市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行为,宿迁市物价局于2016年建立医疗机构收费巡访机制,在全市开展了医药价格收费巡访工作。至今年三季度,共开展活动6期,巡访医疗机构13家,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,收到了良好效果。

医疗机构收费巡访工作为每个季度组织一次,每次选择全市二级医院中的两家作为巡访对象,采取自查汇报、走访巡查、抽查清单、会商交办等步骤对其收费和价格公示进行督查。参加收费巡访的人员除了市物价局分管领导、职能处室相关负责人和市直二级以上医院分管负责人、财务科长、物价员外,还不定期邀请了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行风监督员代表等参加。

巡访发现部分医疗机构存在自立收费项目、自定标准收费、分解收费项目、重复收费、不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与收费公示制度等价格违法行为,市物价局下达报告书要求其限期整改。下一步,市物价局将进一步建立健全收费巡访机制,加大我市医疗机构收费巡访力度,对医疗机构各种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的违规收费行为,将移交价格检查部门,依法进行查处。